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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市属破产企业退休人员摆脱病无所医窘迫
         
                       
                       市医保中心  李 键
 

                                    
   在过去的年代里曾为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建设作出过贡献,但现在人老了,企业也破产了,仅靠那点微薄的退休金勉强度日,得了小病忍着,得了大病等死,是这几年破产倒闭企业退休职工所遭遇的窘迫。
   然而,随着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的《三门峡市市属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出台和日前财政资金的到位,该市的述人员将彻底摆脱这种病无所医的现象。这是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政府责任的一种显现。
   三门峡市一直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在此之前,曾通过社会捐助等形式筹措资金帮助上述人员看病就医,三年来先后为200余人次支付医疗费50余万元。
   为从根本上妥善解决市属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该市又在深入调查摸底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05年12月29日出台了政府文件,明确指出:“市属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按市本级统筹基金支付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标准筹集,由市财政部门安排。”目前,该市医疗保险中心已为符合条件的508名市属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办理了参保手续。
为保障此类问题的长效筹资机制,政府文件还明确规定,今后在企业破产时,应用破产财产、土地出让金等优先清偿离退休人员医疗费。如果清偿能力严重不足或无资金清偿的企业,由市财政部门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予以解决。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文件还明确规定市医疗保险中心为该文件的实施机构,依据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进行医疗费报销,且单独列账管理。市财政局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实施等。

                                       2006.5.10